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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一线大调研】闲置药品何处去?

发布时间:2024-08-24 15:23:46

  齐鲁网·闪电新闻8月20日讯(山东台综合广播)小药箱家家都有,家中储备一些常用药是有必要的,这些药品可以通过医院、正规药店等途径购买。但现在市场上仍然存在大量回收药品的违法行为。大量未被及时回收处理的药品,一旦被不法商贩倒卖“包装”,再次流入社会,可能造成更大的危害。药品究竟能否被回收?“回收药”流向何处?私自回收药品是否违法?过期药品应该通过何种方式处理?这背后存在哪些隐忧?今天,《一线大调研》重点关注了此事件。

【一线大调研】闲置药品何处去?(图1)

  近日,记者来到山东省肿瘤医院附近,这里商铺众多,人流密集,可就在这些热闹的背后,一个鲜为人知的非法药品回收市场悄然滋生。这些被不法分子盯上的药品,既有患者家中闲置的常规药物,也不乏价格高昂的抗癌靶向药,它们被不法分子低价收购,然后以各种方式再次流入市场。记者沿着省肿瘤医院东门外的济兖公路行走,地面上随处可见“高价回收靶向药”的名片,路边的水果摊摊主透露,附近收药的人有很多,大部分只收“靶向药”。

【一线大调研】闲置药品何处去?(图2)

  这位老板随即把一位叫“小哈噻”的早餐摊摊主叫了过来,“小哈噻”表示,他不收普通药品,只收价格高昂的靶向药,并且授意若是“参保人”,可通过医院开药的优惠政策,通过“骗保”卖药给他。

  小哈噻:“普通药不行啊,这些大众货我不收。每种药它都有正版和赠送品,你买多少(再)送多少。比方说在医院开这种常见的这种安罗替尼,在医院开一盒药要1700 多,但是医院你买 20 盒送你 16 盒,但是我们回收价在八九百。”

【一线大调研】闲置药品何处去?(图3)

  问及回收药品之后的去向,“小哈噻”表示他们有“成体系”的路径处理,购得患者使用医疗保障凭证购买的药品后,在低价回购的基础上加价销售,形成“医保开药—收药—销售给医药机构—购药患者”的闭环。

  “因为这是你吃剩下来的,我们把这个药收回来送到医药公司,医药公司用正规的手续送到医院或送给药店。我不兑换药,就是你的药卖给我,我不会转手卖给第二个病人,因为那样会风险很大。”

  此外,“小哈噻”还透露了他们交易的细节,他表示要通过快递途径,且要求核心在于“包装完好且药品在有效期之内”。

  “你寄给我,然后盒子一定要完整,不要打开,回家不要动。我要看你有效期,回去给我拍一下有效期。然后用顺丰做一个代收货款,货到了以后我给顺丰钱,顺丰给我货。”

  “小哈噻”还自诩,他不仅干了六七年,自己还是这一带的头头,找到他就找对了人。

  “这个你放心,我在这干了六七年了。说白了,这个东西透明话我就给你讲,你直接找到了我,没有提点,比如说我给你2000,下面的人会给你1900,他会提点。你直接找到了主家,你会减少很多事情。”

  如果说肿瘤医院周边是回流药品“重灾区”,那么集市和街边则是非法药品回收的“前线”。在济南市历下区吉尔宾馆人行道上, 几位中年男子伪装成外卖员,骑着装有储存箱的电动车,进行药品回收。他们不设立固定摊点,将回收的药品迅速倒入箱内,行动迅速且隐蔽。他们回收的药品不仅限于“靶向药”,还包括一些心脑血管疾病、糖尿病、高血压等常见疾病的药品。一盒市场价值近60元的荆防颗粒,他们仅以10元的价格就能回收。

【一线大调研】闲置药品何处去?(图4)

  药贩子:“我不知道你开的是多少钱,网上也就是20多块钱左右,但是你开的贵。一盒10块收。”

  然而相较于隐蔽的非法交易,在大润发市中店前的集市上,记者发现了更为“明目张胆”的药品回收行为,有的摊贩公然挂牌回收药品。对于这种行为,是否有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呢。为此,记者拨打了负责该片区的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的电话,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对于摆摊回收药品的行为,他们多数是作为“违规占道经营”处理,对于药品回收的合法性,他们无法直接判断,只能确保摊贩不在指定区域经营。

  “我给我们那个巡查的说一声,如果有这种违规占道的话,我们会及时劝阻清理。但是您说这个收药合法不合法?这个我们没法见证,我们如果碰见他的话,只能说是不允许他在这里占道经营了,我们直接应该是就撵走了。”

【一线大调研】闲置药品何处去?(图5)

  记者又拨通了负责省肿瘤医院片区的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电话。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私人回收药品不是合法行为,并且有明确规定药店、医院也不能回收药品。

  “回收药品的话是明令禁止的药店、医院都不能回收。所以可能是肿瘤医院医院门口有好多买了那个药其实就用不上了,那个药不用了,或者是开的药多了。然后但是这个药品又不能退,可能门口就会有一些个人或者私自去回收这个东西,他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回收,因为这个不让,这样违法的。”

  “医院给患者开药,患者拿回家是正常的医疗诊疗行为,然后如果他再卖给这个二道贩子,这个二道贩子属于非法经营。他两位个人之间的交易可能属于街道办管。但是对个人的行为它的数额超过一定的额度,可能属于公安机关打击,就是妨害药品管理罪,或者说是非法经营罪。而我们药监局管的哪一块呢,就是这个药品被二道贩子回收过来,然后进入到正常的下一个服务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,患者卖给二道贩子,二道贩子再卖给药店,药店采购的行为,我们处罚药店,就是说我们在一旦进入这个环节我们负责管。但是如果他是套购医保药品,应该是医保局监管这个资金的使用问题。也就是说一个患者在同一天在多个医院购买这个药品,比如说网上说的那个意思,就是说他一个人一个月用了 10 年的药,这就是医保回流药,就是医保基金的诈骗使用,就是所谓的骗保。”

【一线大调研】闲置药品何处去?(图6)

  今年4月,国家医疗保障局曾通报了“回流药”的严重后果:有的药贩子在拆解重组“回流药”的过程中,剂量规格、药品种类产生混淆;儿童吃了成人药会有生命危险,需要促进血液循环的患者吃了凝血药可能会丧命;一些精神类麻醉镇痛类特殊药物,甚至被当成毒品转卖……

 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百灵指出,药品回收除了靠责任感和公益行动之外,还需要立法来保障。“药品浪费问题的解决需要加强立法保障,从源头加以控制,改变开大处方、药品大包装等问题,从而减少多余药品的产生;老百姓也不要盲目购买药品、过度储存药品。另外,还需要建立起完善的药品回收处理机制,才有利于保障公众健康、节约资源。”

【一线大调研】闲置药品何处去?(图7)

  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宋传杰表示:“买赠促销暴露药厂利润空间巨大,药品价格虚高现象仍然存在,建议压实降低药品定价,将药品隐形福利显性化,减轻国家医保支付压力和个人负担。药品回流问题根源在于医药公司的违规回收,需加强医药公司及医疗器材机构的监管,从源头解决问题。此外,药品监管各部门如同“九龙治水”,划分职责虽细,但各管一隅,难以形成合力。要从现象抓起,先消除药贩子及回流药等市场反常现象,再及时查找并弥补监管漏洞,采取相应的措施。最后要建立药品过期回收机制,莫让过期药品无处可归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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